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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
我厅要求建筑企业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
日期:2018-08-08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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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日前,省住建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并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双报告”是指企业定期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进行报告。企业是本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定期报告、整改销号等制度,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建筑业企业要按规定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将本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进行报告。(吴桐)
附件:《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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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蓉